剛剛看到網友高雪的blog﹐看到她的一篇文章﹐看後很有同感﹐於是節錄下來﹐如下﹕
第三者愛上一個男人,是愛:「作為一個第三者要比誰都相信愛情,不然,便沒有理由破壞別人的家庭幸福。」(忘了是張小孄還是深雪寫的)若不是因為愛,似乎真的沒有理由讓自己陷入一段悲哀的關係中。若不是因為愛,怎能有那麼大的勇氣面對旁人的指責?若不是因為愛,又如何甘心背負「狐狸精」的惡名?...是愛。
第三者同時間愛上其他男人,是自愛:為的只不過是不要自己過得那麼可憐;為的是不要在 family day, mothers' day, fathers' day... 獨自想起人家的幸福;為的是不要有空閒的時間,追看人家的 family blog ,看那溫馨的合照;為的是做好男人隨時離開的準備。這跟專一無關。
很多人都不洩第三者訴說委曲難過,因為他們都覺得這一切都是當事人自找的。誰叫你明知對方有另一半,還獻身當阿二?沒好結果才是正常啊!是的,這是我也同意的。但在愛裡,又有誰可以以理智勝過一切?討厭別人抽煙的你,可曾愛上過煙不離手的人?那是你刻意挑選煙民作伴,還是,其實是因為你愛那個人?他朝要是因二手煙引致肺癌,那算不算自招?還要不要可憐你?
當然,第三者所牽涉的才不止是愛,還有眾人眼中的道德責任。但感情關係,從來都是最不為外人道的,更可況人家關門發生什麼,又干卿底事?用得著你們外人來批判麼?再講,破壞人家感情的,必然是第三者嗎?不可以是那個左右逢源的嗎?那個看起來比較似受害者的原配也可以是破壞者啊!要是說第三者就是錯,他/她也只不過錯在「命」生得不夠好,遇上愛的人但偏偏他/她已名草/花有主。
自問沒有被認同是一個第三者﹐但是又不可以說我不是。或者可以稱呼為''那個女人''吧。為什麼要愛著一個人言而又有一個男朋友﹐是為著讓自己好過點﹖為著大時大節有人陪﹖為著找個後備﹖對我來說都不是。我是為著自我肯定。是要藉著一個愛我的男人﹐去令自己相信我也值得愛﹐值得疼錫。可能像我這種''無名無份''的第三者﹐更需要別人去肯定我的吸引力吧。去了探望男朋友的那幾天﹐過得很快樂﹐也覺得他真的很愛我。也沒有掛念那個他。可惜回來後一看到他﹐就不期然地讓感覺回來。看到好友阿乙為他們影的家庭幸福照﹐覺得他們真的很幸福。酸溜溜地﹐他們的家是這樣的完美﹐小寶寶又這麼可愛。然後又犯了女人的毛病﹐觀察對方的打扮﹐看到她穿著今年流行的''耶穌鞋''﹐難看得不得了。但是偏偏這個不懂打扮的師奶﹐就得到了他的全部。我常常想﹐我對他來說﹐就等於是手機內的遊戲功能。沒有什麼存在價值﹐悶的時候﹐就拿出來消磨時間﹐反正遊戲不收費﹐還可以獲得勝利感。但是手提內的遊戲﹐從來都不是選購手機的考慮因素﹐只不過是反正在這﹐就玩玩吧。不過我也漸漸不怪他了。其實他可能也不好過吧。其實他除了一些性格上的缺點以外﹐我覺得他是一個好人。他對朋友很有情義﹐也很有愛心。而且我相信一個對家人對兄弟這麼好的人﹐是有良心的。我不覺得也不相信他是他口中說得的如此不堪。總覺得他素造出來的壞男人形像﹐某程度是為了保護自己的。